广西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基础教育名师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广西师范大学:
为大力加强我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广西基础教育名师后备军,促进广西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广西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十三五”规划,决定实施广西基础教育名师青蓝工程。现就广西基础教育名师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遵循“知识重构、思维变革、教研创新、能力发展”的理念,根据教师的专业发展规律,确定培养目的、要求和内容,用三年时间培育200名具有高尚师德、精深知识学养、拔尖教学水平、独立科研能力和终生学习信念的中小学青年名师,打造一支广西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后备力量。
二、遴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遴选条件
(一)师德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立志终身教育,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现代教育理念,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有责任感,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职称条件:参选教师须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学历条件:参选教师须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四) 年龄条件:参选小学教师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83年4月之后;参选中学教师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78年4月之后。
(五)教学条件:参选教师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良好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观念、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具备所教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广博的文化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及较强的教育教学信息技术和多媒体应用能力;具有较强的处理教育教学过程中突发事件的教育机智和心理素质。获得过县级以上(含县级)教学竞赛奖励。
(六)科研条件:参选教师具有一定的科研意识和创新意识,具备独立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主持或参与过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课题。
四、遴选比例
择优遴选确定200名优秀骨干教师为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总体人数按照1:2的比例推荐,各地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根据遴选条件、自身实际及发展意愿,个人先提出申请,学校、县级教育局审核遴选,设区市级教育局择优推荐。市教育局在报送前,先在本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广西基础教育名师青蓝工程管理办公室。
(二)材料初审。广西基础教育名师青蓝工程管理办公室对各地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后的人员提交专家委员会评议。
(三)专家评议。我厅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人选进行严格评审、考核,并提出培养对象的建议人选。
(四)确定名单。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建议人选经我厅审议通过,并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最终入选人员名单。
六、遴选时间
(一)报到时间:2018年6月23日全天。
遴选时间:2018年6月24日。七、遴选地点
报到地点:广西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大厅。(二)遴选地点: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田家炳教育书院)。
八、组织管理
我厅划拨专项经费支持广西基础教师名师青蓝工程实施,主要用于支付培养对象培养期间的专家劳酬、资料费、教学资源费、食宿费、基地研修费、教学经验和教研成果的总结推广费等。各相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给予培养对象研修学习活动一定的经费支持。
我厅规划设计广西基础教师名师青蓝工程,统筹组织领导工程实施。确立广西师范大学为广西基础教师名师青蓝工程的专业支撑单位,设立广西基础教育名师青蓝工程管理办公室,挂靠在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具体负责工程的各项日常工作。各相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支持培养对象的各种研修活动,要为培养对象专业成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造条件。
采用个人自评、培养机构考评、教育行政部门评价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广西基础教师名师青蓝工程管理办公室要建立培养对象个人成长档案,对培养对象的师德、学习研修表现、研究成果、示范辐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实施退出机制,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培养对象资格。
九、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广西基础教育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申报书一式3份(附件2);
2.广西基础教育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汇总表(附件3);
3.证件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其他材料:获奖证件、论文、论著、课题方案与立项批文、结题报告、成果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在县级及以上开设的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应提供有关通知书、邀请函及组织单位证明等复印件(原件备查);指导学生参加大赛情况应提供学生获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做好目录,并装订成册。本文件可在广西教育厅公众信息网(http://www.gxedu.gov.cn )下载。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市教育局于6月9日前将申报人材料统一报送至广西基础教育名师青蓝工程管理办公室(设在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同时发送电子稿至jkyxmb@163.com,区直相关学校申报人的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以上要求报送。请各市教育局、区直相关单位通知申报人按时参加遴选。
2.各位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推荐选拔资格。请各市、县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教师工作处及广西基础教育名师青蓝工程管理办公室联系。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黄明宇,电话:0771—5815207。
广西基础教育名师青蓝工程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叶蓓蓓,电话:13635191520;王跃,电话:15007739821;办公电话:0773—5852310;电子邮箱:jkyxmb@163.com;传真:0773—5851779。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广西基础教育名师青蓝工程管理办公室(田家炳教育书院207室),邮编:541004。
附件:1.各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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