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社区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华岩镇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承办单位
华岩镇人民政府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人员15名,其中:女11名,男4名。招考人数按设置岗位数1:3比例进入考试,招考人数未达比例相应下调招聘岗位职数。
四、招聘对象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6.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7.现役军人;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2015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2周岁。
(四)要热爱社区工作,有适应社区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社区推荐、组织审查的方式进行。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3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华岩镇公共服务中心。
(三)联系电话:81391579
(四)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薄、相关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和复印件各1份(2015年应届未获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习证明、在职学习的提供学校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表》。
(五)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华岩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册、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公布时间为2015年3月6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八、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社区工作基础知识(含社会保障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公文写作。笔试时间为3月12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二)面试
由区民政局、镇组织面试。按招聘指标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时间为3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面试后当天公布。
九、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招聘指标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则按照面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具体确定体检项目。若体检有不合格的,则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镇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不合格,则按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拟聘人员由镇以张榜方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十二、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社区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十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是选拔社区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民政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九龙坡区华岩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华岩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