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市容环卫管理所因人员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导致的清扫保洁等工作岗位人员不足的问题,根据《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35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政府公益岗位缺一补一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县市容环卫管理所环卫保洁员20名,司机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环卫保洁员岗位:本县非农户籍的下岗人员、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复员退伍军人、“零就业家庭”人员或本县籍失地农民,男女不限,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
2、环卫司机岗位:本县非农户籍的下岗人员、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复员退伍军人、“零就业家庭”人员或本县籍失地农民,限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B级以上驾驶执照,连续3年以上驾驶经验。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热爱环卫工作,适应岗位要求。
三、录用待遇
录用人员岗位补贴600元/月,用人单位补助不低于150元/月,享受养老保险(按社平工资再就业经费缴纳20%,本人缴纳8%)、医疗保险。
四、招聘方式
公开招考,直接面试,择优录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必须资料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2013年5月22日下午5:30分止
(二)报名地点:咸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咸丰县民族广场旁,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三)必须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就业援助卡》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员退伍军人的《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失地农民证明;由社区出具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证明。
4、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登记照4张。
六、招考事项
1、报名后经审查合格,2013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8:30发放《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咸丰县就业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3、考试内容:主要测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
4、考试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凭《准考证》入场。
七、联系方式
县劳动就业局联系电话:0718-6831526
联系人:柳惠英
县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15335800798
联系人:吴俊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丰县城市管理局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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