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雷山县发改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县发展改革局面向全县公开遴选6名工作人员到发展改革局下属事业(参公)单位挂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雷山县发展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6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本县在编在职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医生除外)。
(二)工龄3年及以上。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等次以上。
(六)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七)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工作程序
(一)公布公告
2013年4月18日— 4月25日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填写《雷山县发展改革局遴选挂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由本人直接交到县发展改革局公室,同时要向县发展改革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均用A4纸打印和复印),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标准照3张。
报名时间:2013年4 月26 日至2013年4 月30日。(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雷山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雷公山保护区管理局五楼)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已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统一参加面试。达到招考职位1:3比例后方能面试(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减少遴选职位名额。面试采取评委组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当场作答,答题时限为6分钟,评委组成员根据面试表现情况现场进行量化评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当场计分,现场宣布评分结果。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对所报职位按照1:2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由遴选小组按照规定到相关单位进行征求意见、查阅档案等,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成绩计算
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评委组根据面试及考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挂职学习人选。
(六)公示及挂职学习
拟确定挂职学习人员经过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发展改革局将拟挂职学习人选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上挂学习时间为3个月。上挂学习期满后,工作表现优秀的,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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