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湖南省水运管理局直属长沙、益阳、衡阳、常德航道管理局、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和监督下,省水运管理管理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处,负责具体实施招聘工作。局纪律(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982号湘江明珠大厦9楼919号湖南省水运管理局人事处。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辅以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能力。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被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用人单位凭证明向单位函调被聘人员档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南省水运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1-84883840
湖南省水运管理局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