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均已经结束,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3年1月31日(星期四)上午8:30。
二、体检地点
体检集中地点: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深圳市龙岗区深惠路(龙岗段)1228号]体检科。
三、体检程序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1月31日(星期四)上午8:3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集中地点参加体检。
(二)考生到交费处缴交体检费(男:305元/人,女:313元/人)后,凭缴费收据领取体检表。
(三)考生在体检表上粘贴与报名表相同的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照片)并填写“姓名”、“报考职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等栏目后,按照现场医护人员的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空腹抽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四)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交表处”审核并交回体检表。
四、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参加体检,逾时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书面向招聘单位提出,同意后报区人力资源局另行安排体检。
(二)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如严重违反纪律,将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三)凡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该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五)体检时请空腹抽血和做B超,抽血和做完B超后才能进食。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六)做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有怀孕的女生做X光检查前必须如实向医生报告;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考生于2月22日16:00后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g.gov.cn )查询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