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16名,其中保定校区11名(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商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艺术学院各1名,现代科技学院5名),渤海校区5名(招聘的辅导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工作地点为渤海校区,在河北黄骅)。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党员;
3、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学生干部;
4、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
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在校期间的任职证明,在2012年6月29日下午5:00前到我校人事处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请电话确认。每个应聘者限报两个用人单位(相关学院或渤海校区,以下称用人单位),但保定校区与渤海校区不得兼报。
报名地点:综合楼1217室
联系电话:0312-7521905
电子信箱:renshichu@hebau.edu.cn
2、资格审查及初审。学校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心理职业倾向性测试、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的测试,同时进行才艺、特长展示(需要在室外或使用器材展示的,如篮球、乒乓球,报名时提供3-5分钟的DV,要求全景,不进行任何加工或编辑),根据测试结果,按招聘名额1:4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再由用人单位考核、面试,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推荐到学校。
3、学校组织面试。根据相关学院推荐情况,学校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进行竞聘演讲和答辩,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确定聘用人选。根据面试结果,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必要时学校派人到原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对公示无异议的,由人事处报学校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
学生专职辅导员具有高校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享受教师和干部的同等待遇。按学校规定,本次招聘的专职辅导员实行人事代理,聘期为四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续签聘用合同,续签时原则上工作地点不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详情可咨询学校人事处,电话:0312-7521905。
五、相关要求
1、凡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再加盖单位公章。
2、应聘者所填报名表的内容及提交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若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
校园网址:http://www.hebau.edu.cn
附件下载:
河北农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