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国家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河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要精心组织,以应届本科生为主,认真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切实把好教师入口关,进一步提高招聘质量;要按照《河北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真做好特岗教师跟踪管理和服务,多措并举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帮助特岗教师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尽快成长为业务骨干;各设岗县在特岗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全部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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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rar
共招录1814名教师,报名时间于21日正式开始,具体内容,请下载通知.rar查看。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