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河北省测绘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冀测[2007]14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河北省第三测绘院2011年(补充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第三测绘院是省地理信息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及本省区域航空摄影测量内业、遥感测绘、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专题地图编制、特种地图制作、电子沙盘、数据库建设、数字正射影像地图制作及重点工程的测绘保障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人数、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根据省人社厅下达的补充招聘计划,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其中本科学历毕业生1名、专科学历毕业生2名,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
5、2011年及以前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6、年龄不超过26岁(1986年3月6日以后出生)。
7、限河北省生源或户口所在地为河北。
8、具体职位、学历、专业等条件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3月15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请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1寸免冠彩色照5张,到省第三测绘政治处报名。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95号,省地理信息局办公楼三层西头。联系电话:0311-85266067 联系人:王俊肖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
3、资格审查。
省第三测绘院进行初审,省地理信息局人事处负责资格复审,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由省地理信息局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准考证发放及考试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人数与计划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局人事处统一组织,抽调有关人员,组成面试评委会,负责招聘人员考核面试测评工作。考核内容体现应聘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来进行。
3、综合成绩计算
对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的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职位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名第一者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依次后推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医院另行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由省地理信息局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局分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河北省地理信息局网站(www.hebsm.gov.cn)上公示7天,公示没有异议的,填写《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含在三年聘期内。
河北省地理信息局人事处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