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管理雇员2名。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有吃苦和钻研精神。
4、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5、学历、年龄、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他条件及考生户籍等按《深圳市宝安区政协机关公开招考雇员计划表》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招聘职位
宝安区政协机关辅助管理雇员2名,具体见附件《深圳市宝安区政协机关公开招考雇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公告中公布的招聘岗位,到宝安区政协机关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不予受理。
(3)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11日至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周六、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宝安区政协机关794室(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
经初步审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确定为进入招聘考试人选。
4、应聘人员接受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3)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4)计划生育服务证。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
(二)招聘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写一篇文章),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各占50%,折算后合计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雇用人员。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四)公示
对复审通过的人员在宝安区政协网站http://bazx.bao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五、相关问题
本次招聘的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深圳市、宝安区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联系方法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5)29996794
传真:(0755)29998114
深圳市宝安区政协机关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