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招聘一批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市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范围和对象
驻马店市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共招聘8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名、市农业市场信息工作站1名、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1名、市蔬菜办公室1名、市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1名、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驻马店市分校2名。
招聘的范围、对象详见《驻马店市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表2)。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30岁以下;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本方案制定招考公告,于2012年4月6日在《驻马店日报》或《天中晚报》发布,同时在驻马店市人社局网站(www.hazmd.lss.gov.cn)发布招聘简章。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30至5:30。
(二)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市场大厅(市健康路西段476号);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对象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2012年毕业的提供学生证)原件(上述证件须交复印件各2份),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须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背面写明个人姓名)4张,填写《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表1)一式2份。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由用人单位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
(四)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须恪守诚信原则,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标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
笔试内容包括:涉农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政治理论、“三农”工作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满分为100分。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八、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市人社局、农业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逐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政审和考核表、人事(学籍)档案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要求
通过考试公开招聘人员,是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加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负责解释。
附表:1、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驻马店市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驻马店市人社局驻马店市农业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