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昌州党办〔2010〕22号)和有关规定,昌吉州环境监测站准东分站、昌吉州城乡规划管理局、昌吉州金融办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新疆户籍或生源(部分职位限昌吉州行政辖区户籍或生源)已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
2、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在自治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大学毕业生;
4、夫妻一方为昌吉市户籍的配偶;
5、驻昌吉市部队人员的配偶。
上述各类人员应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年龄一般在30岁及以下(个别职位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在35岁及以下),详见职位表;
(六)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缴费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10:00--4月19日19:00;
2、下载打印报名表、现场缴费时间:4月10日10:00-4月20日19:00(现场缴费双休日除外);
3、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26日10:00--4月28日18:00。
(二)笔试时间:5月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办理笔试加分认定手续时间:5月7日-5月8日,每天10:00--19:00。
(四)笔试成绩公布时间:5月9日
(五)资格审查时间:5月10日--5月11日,每天10:00--19:00。
(六)面试时间:5月15日,上午9:30时,下午16:00正式开始。
(七)总成绩公布时间:5月16日
(八)体检时间:5月18日
(九)考核时间:5月22日-5月24日
(十)公示时间:5月25日-5月31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现场缴费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登录昌吉人才网(www.cjrc.com.cn
报名人员年龄的界定,以本次报名起始日期(2012年4月9日)为准进行推算。如:招聘职位要求年龄为30岁及以下,即1981年4月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严格按照招聘职位条件报名,凡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通过网络报名经审核通过后(24小时内),即可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下载打印报名表后,即为报名确认,所报职位不能更改。未进行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双休日除外)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昌吉市宁边西路,昌吉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东一楼,乘1路公交车或乘2路、4路、40路转1路公交车在政务中心站下车)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
3、登录昌吉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设置为一门,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加分。对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且报考族别不限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对在自治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一年须服务8个月以上)。服务期计算截止日期2012年4月9日(本次招聘涉及到时间期限均以2012年4月9日为截止日期)。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则加分。笔试加分后总分超过满分的,以满分计算。
4、笔试加分认定。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且报考族别不限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考务部门办理加分认定手续。服务国家“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及“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考生,持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昌吉市延安北路217号,东方广场对面,乘1路、4路公交车在昌吉州人民医院站下车即到)认定后,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考务部门办理加分手续。
“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自治州“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人员、“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毕业生须提供县、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
凡符合加分条件,却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认定手续的,不予加分。
5、通过昌吉人事网(www.cjrs.gov.cn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具体招聘职位因考生成绩并列超过1:3比例或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考生持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1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资格审查表。其中:
(1)户籍在外地暂未迁回、父母一方户籍属招聘职位要求范围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2)夫妻一方为昌吉市户籍的考生,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在昌吉市的户口本;
(3)驻昌吉市部队人员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和部队出具的证明。
3、由招聘单位和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对确定的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如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后,具体招聘职位入闱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为1:1时,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其中对族别要求为少数民族职位的,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缴纳面试费用,并由本人凭缴费凭证和初审、复审均合格的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2、考生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届时未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3、通过昌吉人事网及在各招聘单位所在地张贴等形式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发放体检通知书。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发放体检通知书。
(五)体检
1、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
3、体检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核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则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核。
(七)公示、聘用
1、依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昌吉人事网及在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所在地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资格继续有效。
2、对通过公示确定的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招聘工作的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州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组织、人社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考生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的,两年内取消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昌吉人事网、西部庭州网和在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在地张贴公告形式发布通知。
本简章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0994-23476192347609
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考试科0994-2267855
监督电话:昌吉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0994-2345923
昌吉州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994-2206221
附件:一、2012年昌吉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浏览))及在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在地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布笔试成绩。),如实填写报名表,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10-20k)。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名,报名与笔试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一致。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1、州环境监测站准东分站:昌吉市红星东路11号,乘6路、44路公交车在军分区站下车即到。联系电话:0994-2336411
2、州城乡规划管理局:昌吉市北京南路22号,乘2路、44路、52路公交车在昌吉市工商局站下车即到。联系电话:0994-2325755
3、州金融办:昌吉市北京南路11号,乘2路、42路公交车州农行站下车即到。联系电话:0994-25240562524572